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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丨“蚁”小见大,公益诉讼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文化 用户:贺滨 24309℃

近期,佛山市高明区检察院通过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不断强化红火蚁防控工作,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获取线索,迅速开展调查确认

此前,佛山市高明区检察院“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收到举报线索,有群众反映在高明区明湖公园二期发现疑似红火蚁的踪迹。

接到线索后,佛山市高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人员迅速开展排查,发现除明湖公园二期外,高明区部分公园、学校周边均发现有疑似红火蚁的巢穴,且存在红火蚁活动的迹象。为确认其“真实身份”,检察人员第一时间查阅资料、咨询专家、采集样本,并将样本送至佛山海关综合技术中心进行外来物种检测,最终确认为红火蚁。

磋商协调,诉前督促依法履职

为迅速扑灭红火蚁并做好防治工作,佛山市高明区检察院马上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梳理相关行政机关的职责,与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磋商,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措施对区域内发现的红火蚁进行封控和扑灭;

二是做好溯源治理,严格履行检疫监管及执法检查职责,加强对从红火蚁疫情发生地调运的带土农作物苗木、带土绿化苗木和草皮等的检疫;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在红火蚁巢和红火蚁活动区域设置宣传、警示标识,普及红火蚁防控知识,提高群众防范意识。

齐抓共管,共筑生态安全屏障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召开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面开展全区红火蚁防控专项行动。

开展集中扑杀活动,截至目前,全区红火蚁防治扑杀面积累计70986亩次,派发红火蚁饵剂550箱。

佛山市高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海健向红火蚁巢穴洒杀蚁饵剂。

全区各镇街巡防人员对发现的红火蚁巢穴进行灭杀。

二、加强调运检疫联动工作,严禁种植无检疫证书的草皮、花卉、苗木,从源头上控制红火蚁的扩散蔓延。

三、开展全民宣传教育,向群众累计发放宣传小册子1500多份,在人流密集区树立“红火蚁叮蛰处理方法”标识牌,警示群众注意防范红火蚁叮蛰。

红火蚁虽小,却关乎生态安全和公共利益。佛山市高明区检察院将以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依托,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我管”促“都管”,为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贡献检察力量,不断增进民生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