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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乐检察以“一二三”工作法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文化 用户:蒲惇坚 20787℃

近日,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人民检察院与将乐县火箭社会服务工作中心签订“检察+社工”司法救助线索移送协作机制,这是将乐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上的缩影,也是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护民生”专项活动的重要体现。

近年来,将乐检察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关注困难妇女,加强专项司法救助”等专项活动部署,始终把“司法救助”作为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有效载体,通过“一二三”工作法促进司法救助工作提质增效,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

组建一个团队,加强司法救助组织领导

将乐检察院组建院控申司法救助办案团队,形成由检察长指挥负责,分管副检察长亲自带队推进,专职干警分工负责的工作局面。

建立两项机制,提升司法救助有力保障

一方面,将乐检察院建立司法救助线索移送内部通报机制,及时梳理、分析司法救助线索移交移送和办理情况,提升发现线索的敏感度、敏锐度,实现多赢共赢的效果。另一方面,该院建立线索移送激励机制,将发现、移送司法救助线索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与评先评优、职级晋升挂钩,充分调动广大检察办案人员参与司法救助工作的积极性。

强化“三个转变”,促进司法救助提质增效

第一个转变:从“信访人因访救助”到“当事人因案救助”转变。从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向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救助转变,该院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支持起诉、提请抗诉等环节主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全面落实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司法救助责任,实现由依申请救助向依职权主动救助转变。

第二个转变:从“坐等群众上门救助”向“检察官积极主动救助”转变。在办信接访、案件受理、办案执法等检察环节,主动告知司法救助权利,让当事人充分了解司法救助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申请救助。依托案件管理部门受案环节以及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本院受理案件进行逐案摸排,做到救助线索排查全覆盖。重点就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经济损失的案件,以及涉及人身侵害、赡养费、抚养费及弱势群体支持起诉等案件分析排查司法救助线索。加强与县扶贫办、残联、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移交工作线索,建立《关于建立司法救助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司法救助合力。

第三个转变:从“一部门单兵作战”向“全院多部门参与”转变。建立《将乐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司法救助线索移送内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各业务部门共同参与,对其他部门移送并成案的司法救助案件,第三检察部与移送部门共同开展调查、释法说理、化解矛盾,实现部门移送线索能动性和办案效果的“双提升”。办理的吴某某等4人司法救助案,案件还在审查逮捕阶段经第一检察部检察官移送线索,通过调查核实,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吴某某等4人争取到4万元救助金,帮助解决救助人医疗费用支出问题。

2023年来,将乐检察院共开展司法救助9件9人,发放救助金9.9万元。接下来,将乐检察院将持续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进一步兜牢民生底线,把司法救助工作落实到办案全过程、各环节,主动作为、全面履职,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余超 廖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