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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感谢信背后的故事...

文化 用户:梁真 1541℃

“在法院的帮助下,困扰我们两家的事情终于解决,我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近日,闽侯法院收到一封当事人家属的感谢信,对法官的担当作为、忠诚履职表示感谢。

拆迁房引风波,分配“题”如何解

小花(化名)与小英(化名)系姐妹关系,2007年4月,二人在村委会的见证下签订《房屋房产和自留地分户协议书》,约定二人各分得祖上50%的遗产。2019年,二人祖屋因项目施工被征收拆迁,小英作为代表与征收方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在取得拆迁安置权益后,小英没有将小花应得部分返还,经多次协商无果,小花遂于2020年11月诉至法院,要求小英返还50%的拆迁安置权益。案件立案后,经承办法官多次调解,二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即案涉房屋属于小花、小英共有,案涉房屋被征收后补偿安置的三套单元房,户型75㎡一套(期房)及相应权益归小花所有,户型105㎡一套(现房)和60㎡一套(期房)及相应权益归小英所有;小花安置房回迁当日,小英应一次性补偿给小花25000元。

调解生效后,因小英拒不履行调解协议约定内容,小花遂于2021年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随即向征收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但征收公司反馈其已按照《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将105㎡现房房产及全额拆迁补偿款交付小英,无法再次向小花发放拆迁补偿款。因二人补偿款分配问题未处理妥当,相关职能部门及征收公司也没有为小英办理另一套60㎡期房的交房手续,小英又以相关职能部门未履行交付房屋法定职责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面对面止纠纷,把准脉化“心结”

为实质性化解争议,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闽侯法院主动联合闽侯司法局等单位共同研判、通力协作,汇聚多元解纷合力,以召开案件调解会为契机,为各方当事人搭建对话平台。

2024年1月,在闽侯县行政争议调解中心,闽侯法院行政审判团队和原民事案件主审法官、闽侯司法局复议科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调解,在充分审查各方提交的材料后,与会人员从法律、事实等各个角度开展诉求分析、释法说理,并针对各方的争议研究调解方案。经多方调解,小花、小英逐渐谅解彼此并表示愿意配合将拆迁补偿款等费用结算清楚,征收方也表示,在二人各项费用结清后会尽快为小英办理安置房的交房手续。最终小花、小英达成和解,小英当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至此,这起历经三年之久的拆迁房引发的闹心事终于得到圆满解决,实现事了案结人和。

一封感谢信,十分为民情。下一步,闽侯法院将继续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深化府院联动,在通过个案审理“抓末端、治已病”的同时,注重延伸审判职能“抓前端、治未病”,以“如我在诉”的意识,抓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行政案件诉源治理走深走实。(叶水清)